陕国职院字〔2014〕号 签发人:张权民
关于报送《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方案》的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及拟安排招生计划的要求,我院制定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方案》,现随文呈上,请审阅。
特此报告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5日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1年开展自主(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2013年超额完成自主招生计划。为保证2014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家和学院的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维护考生的利益、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保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为原则,以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为手段,在“学校负责、招生就业处实施”的录取体制下,严肃政策、严密程序、严格管理,做好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
(二)在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优秀或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的人才。
三、组织保证
(一)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保卫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自主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考生咨询、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工作;
2.考务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面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3.宣传组:负责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
4.纪检监察组:对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5.安全保卫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等工作;
6.综合服务组:负责交通、餐饮、住宿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三)自主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四)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五)加强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四、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已报名参加2014年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简称三校生)。
五、招生计划与费用
我院拟自主(单独)招生计划为780名,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计划性质
| 科类
| 学费(元/学年)
|
1
| 会计电算化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2
| 市场营销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3
| 物流管理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4
| 连锁经营管理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5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7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8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000
|
9
| 图形图像制作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0
| 应用电子技术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3
| 软件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4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5
| 应用化工技术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6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7
|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8
| 化学制药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1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1
| 供用电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3
| 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5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7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8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29
| 工程造价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30
| 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31
| 数控技术
| 3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32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20
| 统招
| 文理兼收
| 5500
|
六、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普高生: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面试总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当场打分评分。
“三校生”考生:
考试由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总分3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报名
(一)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18日前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gfxy.com),进入2014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于4月18日前持2014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或单招考试准考证号在我院招生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4月19日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
1月5日8:00—4月18日18:00网上报名;4月18日18:00前考生来
校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我院将在院内设立报名点,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院报名点报名。
(三)考生可以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四)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zs.gfxy.com)报名,并根据提示打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报名考试费200元;
(3)按要求填写的《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4)中学或职校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3.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八、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陕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高中生和“三校生”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每位考生在填写申请表时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招录专业计划可据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四)学院招生录取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招生办审批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优录政策
(一)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
(二)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20-60分记入总分。
(三)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10-20分记入总分。
(四)“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
(五)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
(六)“三校生”免试原则。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国、全省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5日8:00-4月18日18:00
| 登录我院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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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18:00前
| 到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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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
5月
| 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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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陕西省2014年高考或单招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陕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或单招高考,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四)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实施方案由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